高级职称评审的业绩条件则根据不同的专业和领域有不同的标准,一般要求申报人在任工程师期间,在科研、工程、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和成果。具体来说,申报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条或多条:
· 获得科学技术奖一项以上。
· 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一项以上;或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二项以上。
· 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或国家勘察设计奖一项以上奖励。
· 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项目一项以上。
· 获得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二项、三等奖三项)。
· 参与完成一项省辖市(厅)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课题,或研究开发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一项以上,通过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 参与完成一项大型工程建设项目或二项以上中型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 经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审批、采纳的县以上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单项用地面积10公顷以上)、专项规划、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大中型)、风景名胜区规划项目的主持人,或二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高级职称评审的流程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准备材料、送审审核、专家评定和结果公示。
准备材料:申报人根据所在地区和所属专业的职称评审条件进行自我初审,自身条件符合则按照人社局规定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般包括申报表、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基本资料,以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工程项目证明材料等业绩资料。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完整,且有单位盖章和领导签字。
送审审核:申报人将申报材料交由所在单位职称办理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单位统一报送到市人社局,经人社局职称科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初步审核通过后,上报职称科专业技术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审。送审审核过程中要注意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避免漏交或错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