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天骄大厦B座3单元

    联系:马老师

    手机:

    Q Q:850579975

    邮箱:850579975@qq.com

    小程序

    延边成人高考专升本招生,初中生,高中生,在职人员都可

    2024-12-22 01:27:01 702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作弊行为

    根据中国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根据规定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2]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作弊行为。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学历

    2005年成人高校仍停止免试招生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学生,考生需参加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录取人数纳入招生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

    中国教育部与加拿大魁北克省签署的《关于互相承认学历、学位和文凭的合作协议》,已经生效,这是中国在中、北美洲国家中签署的份互认学历、学位的协议。协议签署后,留学生在魁北克省学习所取得的学历回国后将得到认可,学分换算将逐渐形成统一标准。而且,以前在原则上并不认可的成考学历,在通过加拿大相关机构的评估之后将逐渐得到认可。

    成考学历有专科学历和本科学历。本科学历的,达到一定的条件也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学位

    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生本人于当年1月、7月份提出申请,各院系(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填写学位申请表,交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提出建议授予学位的名单,分别于当年3月中旬、8月底前将审定名单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复核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对审批通过者颁发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5901918 次     店铺编号:11430304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百业信息     李春琳    

    10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