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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兴工程履约保函新规定,专业客户经理全程协助办理

    2024-11-16 06:00:02 429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对于工程履约保证担保,如果是非业主的原因,承包商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担保人应承担其担保责任:

    1、向该承包商提供资金、设备、技术援助,使其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2、直接接管该工程或另觅经业主同意的其他承包商,负责完成合同的剩余部分,业主只按原合同支付工程款。

    3、按合同的约定,对业主蒙受的损失进行补偿。

    保函业务常见风险点?【受益人角度】?

    1、受益人为纯民营业主出强格式保函会存在一定风险。国有业主提出索赔的话要走流程,一般情况下不会轻易索赔,可以出任意格式。民营业主索赔可能存在个人因素,要尽量避免出无条件见索即付格式。

    2、受益人存在失信或者大额被执行会存在一定风险。受益人存在失信很有可能受益人资金或者管理出现问题,大额被执行会较大程度上影响资金问题。

    履约担保书

    履约担保书的担保方式是:当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违约时,开出担保书的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用该项担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务或者向发包人支付该项保证金。工程采购项目保证金提供担保形式的,其金额一般为合同价的30%一50%。

    承包人违约时,由工程担保人代为完成工程建设的担保方式,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是我国工程担保制度探索和实践的重点内容。

    当事人对担保的有效期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且保证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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