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分税务登记注销和工商登记注销,应先办税务登记注销再办工商登记注销。
1、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2、等税务局来稽查税务。
3、注销公司地税登记证。
4、注销公司国税登记证。
4、去税务局缴销空白发票,上交金税卡、IC卡。
5、进行登报公告:公告45天。
6、去技术质量监督局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
7、去银行注销公司基本户。
8、公告45天后去工商局申请注销。
公司注销所需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出具的《备案确认申请书》;
3、股东大会做出的注销决议;
4、法院破产、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5、经过股东大会和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
6、刊登公司注销的公告报纸;
7、营业执照;
8、税务登记证;
9、组织机构代码证;
10、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11、公司章程;
12、全体股东共同委托或指定代理人的证明文件;
13、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14、公司原始档案;
15、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16、法人和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17、验资报告;
18、企业近2-3年所有的会计凭证、账簿、银行对账单;
19、登报公告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