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用建筑(如住宅、旅馆、医院、疗养院等)中,为达到居住环境安静的要求,对不同部位的围护结构必须具备的隔声性能所作的具体规定。德国是世界上早制定隔声标准的国家,在1938年的德国工业规范中已规定了住宅的隔声标准。此后的15年里相继有加拿大、英国、瑞典、挪威、苏联等10个国家制定了各自的住宅隔声标准。中国住宅隔声标准JGJ11-82于1982年公布试行。
表中的隔声计权量读数方法(见空气声隔声)与ISO相同,空气声隔声一级标准比ISO低2分贝,二级、三级标准的数值与日本标准相同。撞击声隔声一级标准与ISO规定相同,二级标准与英国标准接近。
对于隔墙隔声存在一个普遍的规律,即材料越重(面密度,或单位面积质量越大)隔声效果越好。对于单层密致匀实墙,面密度每增加一倍,隔声量在理论上增加6dB,这种规律即为质量定律。对于双层的纸面石膏板墙,质量定律发挥着重要作用,即增加板的层数或厚度都可以获得隔声量的提高。
如果使用不同厚度的板进行叠合,吻合谷将彼此错开,且每个吻合谷都较浅,对隔声性能有利。双层板的剧烈吻合效应是非常明显的,会造成双层15mm板构造的隔墙在3150Hz附近的隔声量反倒低于双层12mm板的隔墙。一层12mm和一层15mm板叠合的隔墙比双层15mm隔墙的面密度低,但隔声量反倒会提高,这是吻合效应被减弱的结果。
当前,噪声已成为一种主要的环境污染,建筑物的声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选用适当的材料对建筑物进行吸声和隔声处理是建筑物噪声控制工程中常用基本的技术措施之一。
由于对噪声控制的手段缺乏了解,“吸声”和“隔声”作为完全不同的概念,常常被混淆了。玻璃棉、岩矿棉一类具有良好吸声性能但隔声性能很差的材料被误称为“隔声材料”,早年一些以植物纤维为原料制成的吸声板被命名为“隔声板”并用以解决建筑物的隔声问题。为了合理使用材料、提高建筑物噪声控制效果,对“吸声”和“隔声”这两个概念有进一步了解和明确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