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主营:广州社保代理,广州劳务派遣,广州业务外包

免费店铺在线升级

联系方式
  • 公司: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地址: 广州天河区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楼
  • 联系: 唐生
  • 手机: 13560383140
  • 一键开店

办代理惠州五险一金外包,代缴惠州社保,惠州劳务派遣

2022-07-06 10:06:11  437次浏览 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办代理惠州五险一金外包,代缴惠州社保,惠州劳务派遣

可为惠州企业、公司、个体户、门店及办事处,代交全过社保公积金、申报个稅、劳务派遣等外包业务,咨询热线:13560383140(微信同号),QQ:1027223352

试用期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发》帝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公司同岗位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公司所在地的低工资标准。

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劳动者和用人公司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

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已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公司的利益驱动,为使用廉价劳动力提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公司必需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公司的发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低标准:

1、不得低于本公司同岗位低档工资;

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四)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公司所在地的樶低工资标准。

惠州社保劳务派遣代理服务流程:1、咨询确定方案,2、签订代理协议,3、操作员工劳动合同,社保公积金。

我司介绍:

骏伯人力公司成立于2003年!直属分公司富盖全过!服务客户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指明公司。

我司专注于社保公积金、劳务派遣、代发工资、猎聘等人事外包工作;专页的人做专页的事,骏伯公司为企业解答各种社保人事疑虑问题,有需要请致电!

公司名称: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资询联系:13560383140(唐先生)

办公QQ:1027223352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百业店铺 更多 >

特别提醒:本页面所展现的公司、产品及其它相关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发布。
购买相关产品时务必先行确认商家资质、产品质量以及比较产品价格,慎重作出个人的独立判断,谨防欺诈行为。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