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工程师职称一般采取的评审制度,专业人才需要选取的合适的评委会递交材料,参加评审。此外,专业人才需要满足评委会的申报范围,需要完成相应继续教育的课程,需要撰写相应的论文,需要准备答辩内容等。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B、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并被证明是正确的。
C、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D、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申报副高级职称应具备的能力
1、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研究、设计部门申请副高级职称还需要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2、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1.符合专业职称申报的申报人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一寸蓝底相片,论文,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表格(2份),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个人业绩和工作期间总结。
2.资料提交到代理中心或者人才中心统一报送到人社局,经过人社局职称科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初步审核通过后,重新整理申报资料,把通过初步申报的申报人资料整理按顺序与姓名排列,上报职称科专业技术评定委员会评审。
3.在各省、各市人社局评定工作开始后,有专业技术评定委员会开评定会议,并公布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