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流程
1、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根据设计图纸的位置,预留出通风烟道的孔洞,孔洞的尺寸相较构件外围尺寸要多留50~80mm。预留孔洞内的钢筋应同时也预留下来。
2、安装前,根据通风烟道的尺寸从顶层孔洞处吊垂线,以保证烟道安装时的垂直度。
3、首层安装时,先用1:2水泥砂浆找平地面。首节管座好浆后,在管内浇灌约40cm高的C20混凝土;待砼终凝后,再接着安装上不的通风烟道。
4、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5.1条规定: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3)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1)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2)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的面积要求。第8.5.2条规定:厂房或仓库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1)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m²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2)中庭;(3)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m²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4)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²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5)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第8.5.4条规定: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²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²,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
第12.3.3条规定:机械排烟系统与隧道的通风系统宜分开设置。合用时,合用的通风系统应具备在火灾时快速转换的功能,并应符合机械排烟系统的要求。第12.3.4规定:隧道内设置的机械排烟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全横向和半横向通风方式时,可通过排风管道排烟;(2)采用纵向排烟方式时,应能迅速组织气流、有效排烟,其排烟风速应根据隧道内的不利火灾规模确定,且纵向气流的速度不应小于2m/s,并应大于临界风速;(3)排烟风机和烟气流经的风阀、消声器、软接等辅助设备,应能承受设计的隧道火灾烟气排放温度,并应能在250℃下连续正常运行不小于1.0h。排烟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