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名称的有关要求
1、公司达到集团登记条件后,在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时一并提出,应提交以下资料: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名册》应提交文件、证件;企业集团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企业集团登记注册书》。
2、由集团全体成员签署的企业集团章程。
3、企业集团成员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
5、《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
6、《指定(委托书》;
7、参股企业及其他成员企业只提交加盖本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集团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注册书》;
2、《企业集团登记证》;
3、《指定(委托书》;
企业集团备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企业集团章程发生变化
1.《企业集团备案申请书》;
2.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3.《指定(委托书》。
其他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特别提请注意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
名称需经总局核准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的条件
1、母公司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上(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为公司制企业;对国有企业为 主体设立企业集团,集团核心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是非公司企业法人,下同;
2、具有54家控股子公司;
3、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5000万元以上。
4、冠省名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的条件:1、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专业科技研发集团;2、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 2000万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集团。3、母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并拥有4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 合计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各类集团;以上所称“专业”是指:其经营范围仅从事科技研发业务,不兼营其他。“现代服务业” 包括: (1生产服务业,即为制造业配套的服务业,包括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金融业、商 务服务业; (2新兴服务业,包括信息服务业、大文化产业、旅游业、房地产业; (3传统服务业,包括现代商贸业,居民服务业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
1、发起人发起。这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预备阶段,由发起人明确设立公司的意向,并作出必要准备。如果发起人为多人的,发起人之间应签订发起人协议,以明确各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
2、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在我国,实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拟设立公司的名称的预先核准。只有待名称获得核准后,再进行设立公司的后续行为。
3、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当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商议起草,并经全体股东共同同意通过方可生效。全体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必要的审批手续。如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经批准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
5、缴纳出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记载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及时缴纳出资。未按照约定交付出资,按时出资的股东和公司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
6、申请设立登记。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审批的,还需要提交批准文件。
8、登记发照。公司登记机关对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开始对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