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是指持票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给银行,银行再按贴现率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票款付给持票人的一种授信业务。
商业汇票持有人在资金暂时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凭承兑的商业汇票向银行办理贴现,以提前取得货款。汇票持有人将未到期的 [1] 交给银行,向银行申请贴现, 填制一式五联“贴现凭证”, 银行按照票面金额扣收自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期间的利息,将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的净额交给汇票持有人。
一式五联“贴现凭证”的基本格式为:联(代申请书)交银行作贴现付出传票;
第二联(收入凭证)交银行作贴现申请单位账户收入传票;
第三联(收入凭证)交银行作贴现利息收入传票;
第四联(收账通知)交银行给贴现申请单位的收账通知;
第五联(到期卡)交会计部门按到期日排列保管,到期日作贴现收入凭证。
贴现单位的出纳员应根据汇票的内容逐项填写上述 “贴现凭证”的有关内容,如贴现申请人的名称、账号、开户银行,贴现汇票的种类、发票日、到期日和汇票号码,汇票承兑人的名称、账号和开户银行,汇票金额的大、小写等。
其中,贴现申请人——即汇票持有单位本身;
贴现汇票种类——指是银行承兑汇票还是商业承兑汇票;
汇票承兑人, 银行承兑汇票 为 承兑银行 即付款单位开户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 为 付款单位自身;
汇票金额(即贴现金额)——指汇票本身的票面金额。
填完贴现凭证后,在联贴现凭证“申请人盖章”处 和 商业汇票第二联、第三联背后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然后一并送交开户银行信贷部门。
商业汇票的贴现、第二联、第三联纸质不一样(厚度差异,注意背书)
开户银行审查无误后,在贴现凭证“银行审批”栏签注“同意”字样,并加盖有关人员印章后送银行会计部门。
商业承兑汇票的保证
商业承兑汇票的保证是指:由保证人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除此之外,保证人还要对合法取得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因商业承兑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被保证人的债务无效除外。保证人必须由票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担当,并且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被保证人没有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向保证人请求付款,而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保证人应当在商业承兑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保证“的字样;(必须记载事项)
(二)保证人名称和住所;保证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
(三)被保证人的名称;出票人或承兑人
(四)保证日期;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五)保证人签章。(必须记载事项)
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
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
实质上,票据贴现是企业融通资金的一种形式。“贴现”就是指票据持有人将未到期的票据在背书后送交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据到期值中扣除按银行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然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作为银行对企业的短期贷款。
票据贴现有关的计算公式
(1)票据到期的价值=票据面值×(1+年利率×票据到期天数÷360)
(2)贴现的利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3)贴现的天数=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
(4)贴现所得的金额=票据到期价值-贴现息
如果承兑人的银行账户不足支付,而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那么银行即将已贴现的票据退回申请贴现的企业,同时从贴现企业的账户中将票据款划回。此时,贴现企业应按所付票据本息转作“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