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的课程设置分为: 1、公共基础课:所有专业或者同类应考者都必须参加的课程。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英语(二)》、《政治经济学》等。公共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发展人才,为进一步学习其他内容提供方法论不可少的课程。 2、专业基础课:该专业考生要学习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基础课是为了应考者掌握专业的知识,学习专业的科学技术,发展我们有关能力打下基础。像工商企业管理(本)专业中的《管理学原理》和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基础与应用》这类的,就属于基础课了。 3、专业课:同专业知识、技能直接联系的基本课程(简称专业课)。 4、选修课:有限制的选择自己需要的科目进行学习。选修科目的选择是有限制的,只能在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内选择。简单说就是给我们一些选修科目,自己挑着学。考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选择想考的科目。 5、实践性环节。
自考专升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的简称,是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它是一种社会化的考试制度和教育形式,是向全社会开放的“没有围墙的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灵活、自由,没有学制限制,有志者可一边工作一边学习。自学考试统一的考试时间一年共两次,具体为:四月份和十月份倒数第二个星期的星期六和星期天。
函授的特点: ①学员在教师书面指导下自学,利用业余时间,按照函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习; ②学习形式灵活机动,既适应铁路、公路、地质、水利等许多流动性大的部门的职工学习,又适应工作条件特殊和有家务牵累的职工学习; ③专 业设置针对性强、实用,学员不脱产学习,收效快; ④花钱少,不需要新建校舍,可以利用现有师资和各种教学设施。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注册建造师以专 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注册执业人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和住建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三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