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油在可能的条件下,经过化验,合乎规格后才用,在条件不允许的时,也要简易化验,确定再生油中没有水溶性碱酸、腐蚀性和水杂后再用,使用时要注意:
(1)再生洗涤油可以直接使用
(2)再生机械油可以与新机械油各半掺兑使用,或用于较粗糙的机械润滑部件上;
(3)再生齿轮油可以直接使用;
(4)再生汽油机油或柴油机油,由于其中添加剂己失效,故不宜直接使用,可与好油以1:3比例掺兑使用。如用于汽油机、汽车汽油机或低速柴油机,可以与好油以1:1比例掺兑使用。
如需直接使用,可以往再生油中加入添加剂,加入量如下:
(1)浮游剂(代号694,兰104,上202等)2—3%; ·
(9)抗氧抗腐蚀剂(代号6411,兰106,上101等)0.3—0.5%;
(3)降凝剂(代号751)0.5—1%。
将上述添加剂加入80—90摄氏度的热油中搅拌均匀即可。
专业废油加工厂再生出来的再生油的质量一般都能符合国家规定的新油标准,使用时同新油一样,可以不掺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