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背书的含义
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以背书的目的为标准可以将票据背书行为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属于非转让背书)。
注意事项:
1、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粘单上的“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商票付款期限
关于这商票付款期限,在票据法上是有明文规定的。
票据法规规定,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提示付款。在提示付款期内,付款人足额付款后,全体票据债务人的责任解除,整个票据活动的过程才算圆满结束。
如若超过了10天的话,持票人则会丧失一些权力,比如说不能向前手行使追索权,只能向承兑人或出票人行使权力,这样的话,其票据权益就有了一定的局限性了。
而对于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其实并没有严格的限定,一般情况下是由商品交易的双方协商确定的商业汇票付款期限,但是有一个长的期限限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长不能够超过六个月。
一般情况下,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集中在3到6个月之间。
转贴
“这个好理解了吧,这位同学回答下!”“老师,这个就是转一手,通过别人去直贴,就叫转贴吧!”“-_-b.........”
转贴一般的人接触不到,是银行和银行间的对接业务,“指商业银行在资金临时不足时,将已经贴现但仍未到期的票据,交给其
他商业银行或贴现机构给予贴现,以取得资金融通。”(仍然摘自百度百科)
也就是说,不光是我们小老百姓,银行也有缺资金的时侯,它缺资金了,还是拿着票在银行间去“直贴”,就叫转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