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的背书人是该票据的收款人,后的持票人为后背书的被背书人,中间的背书人为前手背书的被背书人。这些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必须前后衔接。
1、背书转让的票据,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的权利。
2、非经背书转让的票据,持票人应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
注意事项:非转让背书,不影响背书的连续性。
背书也就是转让,也就是说您收到承兑汇票后,又把它当做“钱”付给您的上游供应商。这里如果是电子承兑汇票的就比较好操作不会出什么岔子,如果是纸质汇票则需要加倍认真对待,办理背书转让时需要在票据背面进行签章。这个印章的加盖一定要清楚明晰,否则的话就要提供证明(可在商票圈票据学院找范本)。背面的签章一般就是您开立支票或者转账时用的那一套印章。
银行承兑汇票:就是由银行作为承兑人,票据到期由银行进行付款。通常银行承兑汇票几乎可以说到期是百分百能收到对应的款项,为什么要说几乎。因为曾经还真的出现过没有按期兑付的情况,不知道大家有没听过包商银行。这个银行就是因为出现了问题,后来被接管了,也导致出现了一些到期的票据没有按时支付。换句话银行承兑汇票只要承兑行不出风险,都是可以按时兑付的,所以一般大型商业银行承兑的票据信誉更好一点。
其实“买断”是个伪概念,也就是一个“纯行话”,这个概念没有任何官方概念支持。当然,在很多地方不需要官方支持,大家叫得顺口,方便交易,也就叫下来了。其实质是个违法行为,就是有大额资金的公司自己掏钱把你的票买下来,给你去掉利息的余款,并获得票据的所有权。
注意:为什么说违法?还是那句话,本来银行干的事,被你干了,乔致庸为啥被抓起来,他帮国家做金融的流通,看似很伟大,而且做了革新,但从另外一个角度讲,他破坏了国家的宏观调控。没乔致庸的命,就少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