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中专毕业,中专毕业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具有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直接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规定执行。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并且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高级: 需上交:一寸和两寸照片各四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复印件、原有中级职称复印件、个人简历、工作总结、项目(工程)成功案例、专业技术聘书、专业论文5000字以上、评审表需单位盖章。 以上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经审核后,在三个月至六个月内评审完毕,颁发国家职称及相关资格证书。
评定条件 1、中专学历毕业后,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2、大专学历毕业后,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3、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认定助理职称资格; 4、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5、以上为人社部相关文件,具体条件参照各地人社局的具体文件。
助理工程师,是指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的职务名称。在中国高等学校中,任职条件为:(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2)熟悉并能正确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3)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工程技术工作, 能履行岗位职责。(4)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认定助理职称资格;大专学历毕业后,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中专学历毕业后,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有真才实学,贡献突出者可不受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