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的等级
建筑用木材,通常以原木、板材、枋材三种型材供应。原木系指去枝、去皮后按规格加工成一定长度的木料;板材是指宽度为厚度的三倍或三倍以上的型材;而枋材则为宽度不足三倍厚度的型材。
因此,在建筑工程中,一定要经济合理地使用木材,做到长材不短用,优材不劣用,并加强对木材的防腐、防火处理,以提高木材的耐久性,延长使用年限。同时应该充分利用木材的边角碎料,生产各种人造板材,这是对木材进行综合利用的重要途径。
当含水率大于纤维饱和点时,水分对木材性质的影响很小。当含水率自纤维饱和点降低时,木材的物理和力学性质随之而变化。木材在大气中能吸收或蒸发水分,与周围空气的相对湿度和温度相适应而达到恒定的含水率,称为平衡含水率。木材平衡含水率随地区、季节及气候等因素而变化,约在10~18%之间。
基本密度
基本密度因绝干材重量和生材(或浸渍材)体积较为稳定,测定的结果准确,故适合作木材性质比较之用。在木材干燥、防腐工业中,亦具有实用性。
气干密度
气干密度,是气干材重量与气干材体积之比,通常以含水率在8%~20%时的木材密度为气干密度。木材气干密度为中国进行木材性质比较和生产使用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