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安置(job placement),亦称“职务安置”。人和工作的合理匹配。目标是既为个体安排适合其特点的工作,又使个体能为组织作出的贡献。这两项目标有时不能同时达到,有时甚至可能是冲突的。这时决策者必须确定个体和组织目标哪个更重要。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和法规,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并以协议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单位和个人提拱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才人事服务。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新的人事管理方式,是人事管理社会化的重要标志,其相关的政策,确定为人事代理制度。 个人人事代理是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暂时失业者、或在职而没有过多精力去办理相关人事事项、应届大学毕业的人员,将需要办理的人事事项交由相关机构代理。
人事代理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新型人事管理模式,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受单位或个人委托,运用社会化服务方式和现代科技手段,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政策规定,代办有关人事业务。 人事代理,是一种人力资源外包形式,是企业根据需求将一项或多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或职能外包出去,由专业的第三方代理。
实现意义: 企业可以从烦杂的人事管理业务中解脱出来。全身心的投入到企业经营和市场开发中去。 企业与代理公司签订人事委托代理协议,从而避免企业因劳动政策不熟悉而产生的劳动争议与劳动纠纷。 有极强工作能力和丰富工作经验的专业工作人员提供专业服务,使企业能更好的进入良性运作当中去。 与政府职能部门良好的沟通与协调,为劳动者、企业、政府机关架起沟通桥梁。 推行人事代理制可以克服“小而全”、“大而全”重复建设造成人力资源浪费的弊端。提高人事管理工作的法治化,社会化和专业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