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亮化规划首先是为市面创造了、舒适的夜晚活动环境,促进了城市活动的形成和开展,同时也创造了重要的景观—人的活动。在保证实用性的基础上,增加观赏感与美感,突显城市人文与自然特色的主题性灯光照明。城市亮化设计规划要严格遵照城市照明设计的相关标准条例,统一性,一致性,科学标准的开展城市亮化建设。旅游型城市夜景亮化规划应更好的反映出城市的文化特性和自然景观美。应设计出“历史悠久、人文荟萃、风格旖旎”的旅游城市照明亮化方案。旅游城市夜景亮化规划中,应正确处理主景、配景、底景的关系,相互衬托,统一协调,构成完美的艺术画卷。不滥用彩色光源,注意光色的感情色彩、使灯光柔和协调。同时与旅游城市环境的地域特征、历史文脉、文化积淀、时代精神、建筑形态等有机结合,打造令游客身心愉悦,并能充分感受城市特色的夜景。
城市照明设计是社会的经济行为,但在中国更是政治行为、形象行为、政绩行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城市亮化照明热潮依然火热。
随着一线城市的城市亮化照明改造成功,在城市的核心区域做夜景照明设计,以众多的优良载体(地标建筑,超高层建筑,景观建筑等)打造成壮观连绵的“媒体立面”照明效果,智能联动一体,让城市形象更新,城市更出彩!
但是很多城市复制粘贴这样的方式,是否可取?目前国内城市夜景照明亮化成功的几个城市,无外乎城市夜景照明打造都是基于城市优良的载体,以城市特色为核心,基于城市美学而打造的,而不是简单粗暴的将一大片高楼楼宇装上点光源、线光源联动控制起来,形成“大电视”,这已然是一种“暴力美学”!
城市照明的目的万万不在于营造繁荣假象,让街道、住宅、高层楼宇、景观树木不加分别通通亮起来,打造所谓的“不夜城”,开发所谓的“夜景经济”!城市照明如若这样不分载体和场地,无视城市现实条件,而生搬硬抄,大搞特搞,只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照明设计作为一种新的建筑电气设计领域的技术,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已从过去单一的建筑沿着屋檐,安装节日灯外形建筑轮廓照明死角,采取多种形式为光源的照明方式。在设计中我们不能盲目照搬标准的内容,但应密切结合建筑、环境和外部条件的作用,夜景照明设计理念将得到完美的体现。城市广场照明设计和通信从的角度来看,使人感到轻松、舒适、随意,并能潜心安静,避免眩光。适应亮度,视觉范围标识、广场照明信号可能稍有改善,帮助人们不熟悉周围的环境,确定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