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非公有制建筑领域职工待遇,弥补企业无人才评定机制,保障员工权益,帮助企业在员工职级聘用时,对所聘人员提供衡量标准,并使具备能力的人员切实得到企业及社会认可,得到与公有制企业相同社会地位。各省人事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工程师职称可评可考,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员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职称由各省、市人事主管部门进行评定,政务网站统一查询,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全国通用。
申报中级: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申报材料清单: 1.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 (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2.上一年度的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职称评审体现的是一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精神,说明国家重视高学历、高端人才,这也是社会地位和价值的体现。 在建筑行业中,所谓社会职称就是一种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拥有了职称就代表你有了相应的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就说明您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的能力,它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促进人才战略推荐的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