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交易合同
交易双方经过协商,签定商品交易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作为销货方,如果对方的商业信用不佳,或者对对方的信用状况不甚了解或信心不足,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较为稳妥。因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由银行信用作为保证,因而能保证及时地收回货款。
填开注意
1.日期填写:
汇票到期日(大写):使用中文大写,例如,2011年03月09日应写作“贰零壹壹年零叁月零玖日”。
到期日不能大于开票日期6个月以上;
出票日期(大写):中文大写日期。
手写的比较少。通常都是用软件打印。例如:银行用的【小灰狼票据打印软件V10.5】中,开票日期默认为当前日期大写,可以选择修改或不打印。到期日期输入2011.10.5 按回车键,就会自动转换为大写日期。
2. 人民币(大写):使用中文大写和数码填写出票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银行承兑汇票一律按出票金额结算。
大写数码: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零。
大写数位:拾、佰、仟、万、亿、元、角、分。
例如,(1)小写金额表示为¥42000000.00,人民币(大写)应当写作“肆仟贰佰万元整”。无角无分的大写末尾应当写整(可简写作“整”),而不能写成零角零分。
(2)¥164003.70在人民币(大写)一栏内写作“壹拾陆万肆仟零叁元柒角整”。此处的整字可以省略,但不能写作零分。
3. 背书:背书是持票人所为的法律行为;背书的主要目的是在于转让票据上的权利。如果不想让收票人转让,可以在背书上打印或填写【不得转让】字样;
4.银行或承兑业务量大的单位或机构的批量填开:
手工填开对于批量的承兑汇票是十分繁重的文字劳动。建议用票据打印软件,但从风险角度来讲,手工填制票据比机打票据更能防伪。
收款人是汇票上记载的受领汇票金额的初票据权利人。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出票日期必须按照《支付结算办法》附件一的规定书写。出票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出票人在汇票上注明"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丧失流通性,其后手不得再转让。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必须签章,签章必须清楚。
出票人将签发好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后,出票行为即告完成。 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所谓提示即持票人向付款人现实地出示汇票,以行使或保全其票据权利的行为。
商业汇票的承兑银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出票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二)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
(三)内部管理完善,经其法人授权的银行审定。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银行提示承兑时,银行的信贷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对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供担保。符合规定和承兑条件的,与出票人签订承兑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