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回收是商业部门为了转卖或加工后转卖向国民经济各部门、机关、团体以及城乡居民收购仍有利用价值的各种废旧物资。废旧物资不同于工农业产品,它是指在社会生产和人们生活消费过程中已经丧失或部分丧失原有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品旧物。通常是以全民所有制商业和供销合作社为总体进行统计,并按回收物资的有用程度、种类和回收对象等标志进行了分组。
废旧物资即陈旧(闲置)的东西,或废弃的,可以作为再生资源的可回收利用性。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剩余的价值不大的物资。包括:陈旧、报废、二手、库存、生产生活所产生的物资。例如废金属、废纸、再生塑料等,甚至废旧家电中还有相当一部分部件可以重复利用和作为再生资源的。废旧也是一种资源,只是不被人们所关注,很长时间一直秉持着旧货即丢、废品即扔的传统思想。这样不仅影响生态环境,而且这些“宝贝”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是一种变废为宝的“生财之道”。
再生资源回收以物资不断循环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正在成为全球潮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得到大家一致同意。可持续发展就是,既符合当代人类的需求,又不致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是我们在注意经济增长的数量,同时要注意追求经济增长的质量。主要的标志是资源能够永远利用,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物资利用业。解放初,境内有旧货摊2000多户,旧货店200多家。以虬江路、川公路、长春路、安国路、辽宁路一带的旧货市场和经营麻袋、纱头、料瓶、废纸等废旧物资的店、棚、摊为主。1956年,料瓶、麻袋、废纸行业进行改造,成立虹口废品区店。同年建立国营废品仓库,1958年改为国营虹口综合废品中心店,负责全区工厂企业和居民的废旧物资回收工作。1958年,铜实行统购统销,国家规定废品公司为废旧有色金属的法定经营单位。由此,行业分工作了调整。原属贸易信托公司管理的旧货市场以及五金公司的铜锡商店划归废品公司。1959年,废品业划归区五金交电器材公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