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灯具按光学结构可分为泛光灯、聚光灯和幻灯三类;按舞台上安装的部位则又有面光、耳光、脚光、柱光、顶排光、天排光、地排光以及流动光之分。泛光系统是指可以发出均匀柔和的光线并能照射出一定方向灯光的灯具。单独的泛光灯、顶排灯、脚灯和幕灯等一般用于照明天幕、绘画布景或演区。聚光系统指能发出定向并能控制光区范围的灯具。一般是用折射原理,通过透镜投出不同的光斑。如用螺纹柔光镜头则能产生边缘柔和的光斑。采用反射光学结构取得聚光效果的灯叫回光灯。幻灯系统是在聚光灯具前再加一组物镜使其投光成像。这种幻灯又可分为:①利用幻灯片成像的投景幻灯;②通过转动的圆盘式链带把云、水、火等活动形象投在景物上的投景幻灯;③利用长焦距物镜使小光斑清晰成像。突出主角形象的追光灯;④椭球面凹镜名为造型灯的灯具。
功能:①使舞台画面更清晰:使观众能够看清什么或舞台的某些角落不观众看见(现性)。②加强舞台表演的效果:符合剧情需要,使背景显得自然,对剧情发展起到衬托、暗示和诱导作用、调节气氛(演员、观众)。 舞台灯光的使用原则:①强度(指灯光的亮度):必须有足够的灯光,使观众能够看到颜色、外表和细节。②分配:包括灯光的使用分配和射向舞台的方向分配,主体必须与配角和背景与明显不同(颜色)可亮度区别。③颜色:依靠色纸、电脑调色等方式来满足剧情的需要。④变化:依剧情需要,使灯光的颜色、亮度、运动进行变化。在舞台灯光的具体使用过程中,在减少某一光源前,应做好增强下一光源的准备,除剧情的特殊需要外。尽是避免黑声,以免影响演职人员的工作。
舞台美术的功能随着不同时代的戏剧发展,根据不同的演出要求而发展。每一项功能的发展又同时孕育着逆反方向的舞台实践。如人物造型技艺虽已达较高水平,但已经有人试用不经任何化装的演员上台,以本来面貌去扮演角色;也有运用面具或以木偶代替部分演员的实验性演出;在塑造环境方面,也有人从事于“光台板”上进行只用演员不用景的“质朴”演出;在舞台灯光上,还有人尝试完全以白光代替色光,否定任何气氛、情调的追求。
舞台灯光系统设计是遵循舞台艺术表演的规律和特殊使用要求进行配置的,其目的在于将各种表演艺术再现过程所需的灯光工艺设备,按系统工程进行设计配置,使舞台灯光系统准确、圆满地为艺术展示服务。 1. 创造完全的舞台布光自由空间,适应一切布光要求; 2. 为使该系统能够持续运行,适当加大储备和扩展空间; 3. 系统的抗干扰能力和性作为重要设计指标; 4. 节能冷光新型灯具被引入系统设计中; 5. DMX512数字信号网络技术被引入系统设计的各个环节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