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拆除:
1.机械拆除建筑时,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构件,再拆除承重构件。拆除框架结构建筑建筑,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在进行分离拆除。
2.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3.拆除施工时,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适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作业中机械不得同时回转、行走。
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管理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负检查监督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建设单位应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筑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 施工单位资质登记证明;
2 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比邻建筑的说明。
3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
4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拆除之前要首先熟悉被拆建筑物的设计图纸,弄清建筑物的建筑情况、结构情况、水电及设备管道情况。对施工员进行技术交底且加强意识。对工人做好并且组织工人学习操作规程。混凝土拆除要踏看施工现场,熟悉周围场地、环境、道路、水电设备管路情况及建筑物情况等。
1、施工生产牌。
2、文明施工牌,做好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的围护。在房屋拆除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施工标志牌、警示标志牌,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实行封闭施工。
3、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拆除方案实施拆除施工作业。拆除前,应先切断电源,并关闭天然气。人工拆除通常应按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同时拆除,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当拆除一部分时,应先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拆除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帽等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应系好带,不得冒险作业。
4、在拆除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发现不明电线(缆)、管道等应停止施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经处理后方可施工。如发现有害气体外溢、淹埋或人员伤亡事故,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进行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工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的放置场所。
6、拆除时对拆除物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
7、拆除管道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后,方可进行施工。
8、制定技术管理建立技术档案。
9、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守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10、拆除工程施工时,应有防止扬尘和降低噪声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