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需要的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3、消防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电气、消防产品、装修材料); 4、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5、竣工图纸; 6、《验收申报表》; 7、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从业人员消防培训证书; 9、四个能力建设标示化
消防喷淋安装规范 7.1 一般规定 7.1.1 喷头应布置在顶板或吊顶下易于接触到火灾热气流并有利于均匀布水的位置。当喷头附近有障碍物时,应符合本规范7.2节的规定或增设补偿喷水强度的喷头。 7.1.2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应根据系统的喷水强度、喷头的流量系数和工作压力确定,并不应大于表7.1.2的规定,且不宜小于2.4m。 7.1.3 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不应大于150mm。 1 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喷头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1OOmm。 2 在梁间布置喷头时,应符合本规范7.2.1条的规定。确有困难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550mm。 梁间布置的喷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达到550mm仍不能符合7.2.1条规定时,应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设喷头。
消防系统设备调试:
⑴ 调试前准备:
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物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安装结束后进行;
② 系统调试前应具备规范规定的文件及调试必需的其它文件;
③ 调试前应认真检查各系统,各回路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和短路应及时进行纠正。
④ 检查外围安装的设备是否齐全,若缺少应补齐,并查验安装设备是否与图纸设计的规格、型号相符。
⑤ 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按着调试程序逐项进行。
⑥ 调试前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检查系统的施工安装质量。对施工安装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⑦ 调试前应按设计要求检查验明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备品备件等。
现在消防验收主要是检查你的联动功能,消防喷淋泵(含控制柜)的启动、手动、造故障、编码、水力警铃报警等,试验消火栓的试射,手报按钮的应答及启泵,喷头的设置要求,消防水箱及稳压设备及泄水管等;
应急灯及疏散指示灯的火灾切断后不受开关控制,烟感温感的报警及与强电设备的联动控制(配电箱内的强切开关一定要提前试验);电梯的迫降;通风设备的正反转及疏散通道及楼梯的正压送风的排风量,排烟风机的吸附能力(能吸住纸张),送排烟控制箱及防火排烟阀的自动手动开启及信号完好。
消防箱、喷头、卡箍件、钢管、烟感、温感及保温材料等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提供相关产品的合格证及型式试验报告。
室外消火栓
井干净,距上沿400mm,表识清楚。
室外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消火栓。地上式消火栓应有1个DN150或DN100和2个DN65的栓口。采用室外地下式消火栓时,应有DN100和DN65的栓口各1个。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应有防冻措施;
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0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0m;地上式消火栓高度为700cm。有性固定标识。
消防电梯间前室内应设置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大于0.5MPa时,应设置减压设施;静水压力大于1.0MPa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
探测器
1.探测器周围0.5米内不应有遮挡物;中心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米;至空调送风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米;
2.在梁的顶棚上设置探测器,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时,被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至少应设置一只探测器;
3.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度不大于45度;
4.探测器编码应与编码图、控制器显示相对应。
手动报警按钮
1.安装在底边距地面高度1.3-1.5米的墙上;
2.安装应牢固,不应有明显松动,不得倾斜;
3.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邻近的一个手动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应大于30米。
火灾报警控制器
底边距地1.3-1.5m,靠近门轴的侧面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若落地安装,当设备单列时,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应小于2m,当其中一侧靠墙时,另一侧距墙不应小于1米。后面板距墙不应小于1m,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距墙不应小于3m,底边高出地面0.1-0.2m。应有接地保护并且标志明显。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采用共用装置,不应大于1欧姆)。应采用专用接地干线,设专用接地板并引至接地体,专用接地干线为不小于25mm2的铜芯绝缘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