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风险低,虽然贴现业务是银行事先付出资金,购买汇票,但由于汇票是由其他商业银行承兑过的,所以相对于贷款业务来讲,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风险要低得多,只要贴现银行在票据的真实性及承兑行的资质上把住关。到期收回资金是不成问题的。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
2、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提供与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4、银行承兑汇票是真实合法的且要素齐全,背书连续,符合《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要求。
出票银行不在企业当地时:
1、企业提供清晰票面及背书复印件、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收款单位名称、帐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大额支付号,传真给贴现业务经办机构。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经办机构发电函或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向出票银行查询,一般在 个工作日内回复。
3、企业准备好汇票原件,盖好背书章,在邻近银行打款,贴现银行验证汇票原件,即电话通知自己银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划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约 分钟到帐。
4、企业确认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到帐,即交易完成。
汇票持有人将未到期的交给银行,向银行申请贴现, 填制一式五联“贴现凭证”, 银行按照票面金额扣收自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期间的利息,将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的净额交给汇票持有人。
一式五联“贴现凭证”的基本格式如下:
联(代申请书)交银行作贴现付出传票;
第二联(收入凭证)交银行作贴现申请单位账户收入传票;
第三联(收入凭证)交银行作贴现利息收入传票;
第四联(收账通知)交银行给贴现申请单位的收账通知;
第五联(到期卡)交会计部门按到期日排列保管,到期日作贴现收入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