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钢铁是钢铁工业不可缺少的重要炼钢原料,也是一种优质的再生资源,经过回收加工、净化处理、再生利用回炉炼钢,可以进一步提高钢材的内在质量,可以“百炼成钢”。2000—2012年我国生产粗钢总量46.1亿吨,利用废钢铁总量7. 37亿吨,综合平均废钢比16%。也就是说,进入21世纪前13年,我国有7亿多吨钢是用废钢铁再生利用冶炼生产的。
钢铁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称为“返回废钢”、“自产废钢”或“循环废钢”。其含碳量一般小于2.0%,硫、磷含量均不大于0.05%。废钢由于其产生的情况不同,而存在各种不同的形状,其性能与产生此种废钢的成材基本相同,但也受到时效有效性、疲劳性等因素的影响,而性能有所降低。普通钢厂自产废钢约为钢产量的15~25%;特殊钢厂达30~50%。
目前在炼钢金属料中,废钢已占总量的35%左右,由铁矿石炼得的生铁占总量的65%左右;因此,废钢的利用,引起社会的普遍重视,被称为“第二矿业”。许多国家缺乏铁矿或铁矿品位不断下降,对废钢更为重视。废钢的供销,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国际市场。
废钢铁具有种类形态各异、轻重不等、尺寸长短不齐等特点,废钢供应部门必须通过加工手段,把不同种类和不同规格的废钢铁,按照炼钢生产要求,加工成为规格对路的炉料。在加工的同时要把能够直接利用的型材、钢板等挑选出来,经过剪切、气割加工以后,作为直接生产用料,从而提高废钢铁的利用价值,做到物尽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