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品设计中,艺术不是主导,这个问题我也谈过很多。上篇文章专门讲市场通行框架的问题,以及为什么一定要使用通行框架。设计师需要比任何人都具备理智的认知,因为一个设计师所设计的产品,所面对的是无数的用户群体,如果他是情绪化且不成熟的,那么产品会无法说服那么多人同时使用并且获得人们的喜爱。
如果我看到一款产品采用了市场上没有通行的交互模式,那么我基本上可以判断,要么属于艺术类的展示产品设计,比如:很多国外的展示设计案例。要么就是外行人的作品,比如:很多缺乏产品经理且初次创业团队的研发。 前一种拒绝属于对设计艺术的探求,以设计展示为目的。后一种拒绝则是对市场的藐视,处于一种对自我创造力的浪漫主义幻想。(事实上很多公司团队的项目只是他们心中的幻想,既没有市场调研,也没有数据支持)。
产品设计的过程更多的情况是将同类异化的过程, 即主观能动地将主体与同类之间产生相应的差异性, 同时这种差异性必须在产品与消费需求对应关系的价值判定中处于优势地位, 方可获得被选择的权利。 因为比较的终目 的是做出选择, 选择的结果就意味着优胜劣汰的竞争。 但产品设计的过程同时还存在将异类同化的过程, 即主观能动地将主体与异类之间产生相应的一致性, 同时这种一致性同样必须在产品与消费需求对应关系的价值判定中处于优势地位, 方可获得被选择的权利。 无论同类异化还是异类同化, 我们的目 的均是如何获得相对恰当且有比较优势差异的对应关系。
产品设计的知识探讨 "比较"是产品从一个阶段能够进入下一个阶段的优胜劣汰的选择方式。 例如: 设计阶段, 设计师从一定数量的草图、 想法中选择出具有价值的草案进行设计细化, 从而进入评审阶段;再如: 销售阶段, 消费者比较货架上的产品, 从中选择符合自 己需求的产品, 进行购买, 从而进入使用阶段。 在此, 本文想探讨的就是: 处在设计阶段的产品, 为什么比?谁同谁比?比什么?比的依据是什么?进而从哲学的角度探讨产品设计中的比较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