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公安消防部队除保证完成火灾扑救工作外,还应当参加其他灾害和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2006年5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队作为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消防队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建筑坍塌、重大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气象、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火灾事故调查。《消防法》对火灾事故调查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安部还发布了《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对火灾事故调查的职责任务、工作程序和方法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认定火灾原因提供技术支持,成立了公安部消防局天津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和公安部消防局沈阳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公安部成立了火灾事故调查专家组,由多个学科的专家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受公安部指派或经公安部同意,协助、指导各地及有关部门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对火灾原因提出鉴定意见;参与研究和制定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发展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收集、研究国内外火灾事故调查信息;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技术咨询、培训等。
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都建有不同规模、不同形式的“119”消防指挥中心(火灾报警电话为119)。许多大中城市建立了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主要包括火灾报警及接收、火警辨识、编制出动方案、下达出动命令、力量调度、现场通信保障和消防信息管理等功能。
室内消防系统
室内消防系统指安装在室内,用以扑灭发生在建筑物内初起的火灾的设施系统。它主要有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消防系统、水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及气溶胶灭火系统等。根据火灾统计资料证明,安装室内消防系统是有效的和必要的措施。
灭火管
化学泡沫灭火剂
化学泡沫轻,有一定的发泡倍数,抗烧性强,持久性好,能够覆盖着火的液面上,具有很好的覆盖、冷却作用。
普通泡沫灭火剂
具有覆盖、冷却灭火作用、可以有效扑救易燃和可燃液体的烷,但不宜扑救醇、酮、醚类等水熔液体和气体烷。
二氧化碳灭火剂
它适用于扑救电器设备、精密仪器,图书和档案大火,以及不大的油类、气体和一些不能用水扑救的物质的火灾。但不能扑救金属钾、钠、镁、铝等氢化物等物质的火灾区,也不易扑救某些能在惰性介质中燃烧原物质火灾和某些物质(如棉花)内部阻燃。
干粉灭火剂
适用于扑救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气火灾区,以及某些不宜用水扑救的火灾。但要注意对容器或物质的冷却降温,以免引起复燃。
(2)灭火器
灭火器是一种轻便的灭火器材,灭火器的种类较多,主要有:清水灭火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等。
应学会使用所在单位、部门配备的灭火器。灭火器必须定期检查和更新,才能在火灾初起时就能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