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申报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不收取费用,可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消防窗口办理,需要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要求内容填写齐全,封面加盖建设单位印章;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包括与消防验收有关的竣工图纸,钢结构防火涂料、自动消防炮系统等验收测试记录,隐蔽工程记录);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见证检验报告;
(5)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