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备案:为了加强印章管理,打击假冒公章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各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申办企业须凭公安分局填发的《刻 章许可证》到市公安局核准的刻 章公司,刻 章刻好之后将新刻的印 章盖在印鉴卡上,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印鉴卡交回公安分局原审批窗口备案。如不交回印鉴卡备案或延迟交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查询印章档案资料:公、检、法及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查询印鉴资料,须持处级以上单位出具的介绍信,至市公安局三处特营科查询。
企业单位涉及经济纠纷或其它案件,需要查询、取证有关印章资料的必须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持律师证、介绍信办理。公安机关不受理企业自行查询印章资料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