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户提出需求:客户通过电话、E-mail等方式提出自己的制作要求。涉及内容包括:
公司介绍
项目或公司产品描述稿件
宣传片风格内容等的意向
基本设计制作要求
二、确定合作意向:
双方以面谈、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针对项目内容和具体需求进行协商,产生合同主体及细节。
三、双方认可后,签署"影视片制作合同"。
四、客户支付预付款50%以上,并提供广告所需产品、文字资料、解说词与图片素材等。
五、签约后,双方进行制作会议沟通,制作方提出策划文案:
就专题片拍摄中的各个细节向客户呈报,并说明理由。(如需三维创意、制作脚本、导演阐述、布景方案、演员试镜、演员造型、道具、服装等另行协商)有关专题片拍摄的所有细节部分供客户选择,终一一确认,作为之后拍片的基础依据,直到终确认。策划文案,签约后需客户签字认可。
六、客户审核并确认拍摄方案后:
我方开始筹备拍摄工作。并同时进行剪辑制作等部分后期工作。在正式拍片之前,会向包括客户、摄制组相关人员在内的各个方面,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的“拍摄通告”告知拍摄地点、时间、摄制组人员、联络方式等资料。
七、正式拍摄:
按照合同进行,各负其责。
八、后期制作:
制作过程中每个环节必须由客户验收认可,工作方可继续进行;
后期编辑现场客户可派人做顾问指导,编辑完成后,客户审片认可,成品宣传片即制作完成。
九、客户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尾款:
我方在收到尾款后将成品宣传片的专业磁带或者刻成DVD、VCD 交给客户。至此,广告宣传片制作过程结束。